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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帳號密碼忘記或盜去解決方法 ‧如帳號密碼忘記或比人盜去,只要打上客戶同人講,就會叫你FAX身份証,如同ACC資料一樣,就會比番個密碼你。 ‧但所失去的物品官方不會給還損失,所有非官方系統出錯的損失,GM係唔會受理的 客服專線:81060822 客服傳真:81063922 服務時間:10:am—07:pm 客服信箱:help@ztonline.com.hk (轉)  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帳號被盜的報警方法-------------------- 
 
 
如不幸被騙或者帳號被盜應第一時間報警 , 玩家可致電25283482聯絡防止科技罪案小組協助 ,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條例第一百六十一條『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』帳號盜用屬刑事罪行 ,最高刑罰監禁五年 
 
玩家可致電25283482聯絡防止科技罪案小組協助 
 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聯 絡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
 
 
我 們 的 郵 寄 地 址 如 下 : 
香 港 灣 仔 
軍 器 廠 街 一 號 
警 察 總 部 大 樓 二 十 二 樓 
香 港 警 務 處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
防 止 科 技 罪 案 組 
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可 以 經 由 以 下 電 話 號 碼 聯 絡 : 
主 管 : 黃 鴻 虎 偵 緝 高 級 督 察 
副 主 管 : 梁 永 昶 警 長 
Telephone: (852) 2528 3482 
Fax: (852) 2328 7128 
 
你 可 以 透 過 電 郵 cpu-tcd@police.gov.hk 聯 絡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
加埋條法例比埋你地睇先: 
章: 200 標題: 刑事罪行條例 憲報編號: 
條: 161 條文標題: 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版本日期: 30/06/1997 
 
(1) 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─ 
(a) 意圖犯罪(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); 
(b) 不誠實地意圖欺騙(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); 
(c) 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(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);或 
(d) 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(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), 
即屬犯罪,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,可處監禁5年。 
(2) 就第(1)款而言,“獲益”(gain) 及“損失”(loss) 的適用範圍須解釋作不單擴及金錢或其 
他財產上的獲益或損失,亦擴及屬暫時性或永久性的任何該等獲益或損失;而且─ 
(a) “獲益”(gain) 包括保有已有之物的獲益,以及取得未有之物的獲益;及 
(b) “損失”(loss) 包括沒有取得可得之物的損失,以及失去已有之物的損失         如有任何問題,請回帖 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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